羅馬書 3:1 猶太人有什麼好處呢?或者有什麼利潤 割禮? 3:2 方方面面都非常多:主要是因為他們所交託的 神諭。 3:3 若有人不信怎麼辦?他們的不信會使 神無作用? 3:4 萬不得已:是的,讓上帝是真實的,但每個人都是騙子;照原樣 寫著,使你的言行有理,並可能 當你被審判時,要克服。 3:5 倘若我們的不義稱讚天主的公義,那又怎樣呢? 我們說?報仇的神不公義嗎? (我以男人的身份說話) 3:6 萬不得已,否則上帝將如何審判世界呢? 3:7 神的誠實若因我的謊言越發顯出他的 榮耀;為什麼我也被定為罪人呢? 3:8 而不是,(正如我們被誹謗報導的那樣,並且正如一些人斷言 我們說,) 讓我們作惡,好事才會到來?誰的詛咒是公正的。 3:9 然後呢?我們比他們好嗎?不,絕不是:因為我們以前 證明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中; 3:10 如經上所記,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 3:11 沒有明白的,沒有尋求神的。 3:12 都偏離正道,一齊無益; 沒有行善的,一個也沒有。 3: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他們的舌頭 欺騙;他們的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氣: 3:14 滿口是咒罵苦毒: 3:15 他們流血的腳很快; 3:16 毀滅和苦難在他們的道路上: 3:17 他們不知道平安的路: 3:18 他們眼中不怕神。 3:19 現在我們知道,律法所說的,就是對那些 都在法律之下:每個人的嘴都可以被堵住,整個世界 可能在神面前有罪。 3: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必不能因行律法稱義 他的眼光:因為律法使人知罪。 3: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,就是 為律法和先知所見證; 3:22 就是神的義,就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眾人的 並在所有相信的人身上:因為沒有區別: 3: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3:24 藉著在他裡面的救贖,蒙他的恩典白白地稱義 基督耶穌: 3:25 神派他們因信他的血作了挽回祭, 宣告他的公義,使過去的罪得赦, 因神的寬容; 3:26 我說,要在這時候宣告他的公義,使他 義,並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 3:27 那麼誇口在哪裡呢?它被排除在外。依據什麼法律?的作品?不:但是 通過信仰的律法。 3:28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說,一個人是因信而沒有行為的 的法律。 3:29 他是猶太人的神嗎?他不也是外邦人嗎?是的,屬於 外邦人也: 3:30 因為只有一位神,必因信稱割禮為義, 因信不受割禮。 3: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上帝保佑:是的,我們 制定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