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3:1 猶太人有什麼好處呢?或者有什麼利潤
割禮?
3:2 方方面面都非常多:主要是因為他們所交託的
神諭。
3:3 若有人不信怎麼辦?他們的不信會使
神無作用?
3:4 萬不得已:是的,讓上帝是真實的,但每個人都是騙子;照原樣
寫著,使你的言行有理,並可能
當你被審判時,要克服。
3:5 倘若我們的不義稱讚天主的公義,那又怎樣呢?
我們說?報仇的神不公義嗎? (我以男人的身份說話)
3:6 萬不得已,否則上帝將如何審判世界呢?
3:7 神的誠實若因我的謊言越發顯出他的
榮耀;為什麼我也被定為罪人呢?
3:8 而不是,(正如我們被誹謗報導的那樣,並且正如一些人斷言
我們說,) 讓我們作惡,好事才會到來?誰的詛咒是公正的。
3:9 然後呢?我們比他們好嗎?不,絕不是:因為我們以前
證明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中;
3:10 如經上所記,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3:11 沒有明白的,沒有尋求神的。
3:12 都偏離正道,一齊無益;
沒有行善的,一個也沒有。
3: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他們的舌頭
欺騙;他們的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氣:
3:14 滿口是咒罵苦毒:
3:15 他們流血的腳很快;
3:16 毀滅和苦難在他們的道路上:
3:17 他們不知道平安的路:
3:18 他們眼中不怕神。
3:19 現在我們知道,律法所說的,就是對那些
都在法律之下:每個人的嘴都可以被堵住,整個世界
可能在神面前有罪。
3: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必不能因行律法稱義
他的眼光:因為律法使人知罪。
3: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,就是
為律法和先知所見證;
3:22 就是神的義,就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眾人的
並在所有相信的人身上:因為沒有區別:
3: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3:24 藉著在他裡面的救贖,蒙他的恩典白白地稱義
基督耶穌:
3:25 神派他們因信他的血作了挽回祭,
宣告他的公義,使過去的罪得赦,
因神的寬容;
3:26 我說,要在這時候宣告他的公義,使他
義,並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3:27 那麼誇口在哪裡呢?它被排除在外。依據什麼法律?的作品?不:但是
通過信仰的律法。
3:28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說,一個人是因信而沒有行為的
的法律。
3:29 他是猶太人的神嗎?他不也是外邦人嗎?是的,屬於
外邦人也:
3:30 因為只有一位神,必因信稱割禮為義,
因信不受割禮。
3: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上帝保佑:是的,我們
制定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