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21:1 若遇見人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之地被殺
擁有它,躺在田野裡,不知道是誰殺了他:
21:2 那時你的長老和審判官要出來,他們要量度
到被殺者周圍的城市:
21:3 緊挨著被殺人的那座城,就是
那城的長老要取一頭母牛,那是沒有
與軛一起工作,但沒有拉入軛;
21:4 那城的長老要把母牛牽到粗野的地方
既不收割也不播種的谷地,必砍掉
小母牛的脖子在山谷裡:
21:5 祭司利未子孫要近前來;對他們來說,耶和華是你的
上帝已選擇服事他,並奉上帝的名祝福
主;每一次爭論和每一次打擊都將由他們的話
試過:
21:6 那城中所有次於被殺者的長老,
為山谷中被斬首的母牛洗手:
21:7 他們要回答說,這血不是我們手流的,
我們的眼睛也沒有看到它。
21:8 耶和華阿,求你憐憫你所救贖的民以色列,
不可將無辜人的血加在你以色列民的罪名上。和
流血的罪必赦免他們。
21:9 這樣,流無辜人血的罪孽,你就從你們中間除掉,
你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。
21: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就是耶和華你的神
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又將他們擄去,
21:11 看見俘虜中有美女,就想要
她,你願意把她嫁給你的妻子;
21:12 然後你要帶她到你家裡;她會刮鬍子
頭,並修剪她的指甲;
21:13 她要脫下被擄時的衣服,
留在你的房子裡,為她的父親和母親哀悼一個完整的
月:然後你要和她同房,做她的丈夫,並且
她將成為你的妻子。
21:14 如果你不喜歡她,你就可以讓她
去她想去的地方;但你絕對不能為了錢而賣掉她,你
不可拿她做買賣,因為你使她卑微。
21:15 人若有兩個妻子,一愛一恨,並且娶了
為他生了孩子,有愛的也有恨的;如果長子
被憎恨的兒子是她的:
21:16 那時,他要使他的兒子承受他所有的,
免得他將所愛之人的兒子立為長子
被憎恨的,確實是長子:
21:17 但他必承認被憎惡者的兒子為長子,
給他所有的加倍:因為他是開始
他的力量;長子的權利是他的。
21: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
他父親的聲音,或者他母親的聲音,而且,當他們
管教了他,不聽他們的話:
21:19 他父母要抓住他,領他出來
到他本城的長老,和他住處的門口;
21:20 他們要對本城的長老說,我們的這個兒子是頑固的
又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;他是個貪食者,而且
酒鬼。
21:21 本城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你要從你們中間除掉邪惡嗎?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,
恐懼。
21:22 人若犯了該死的罪,當被處死
死,你把他吊在木頭上:
21:23 他的屍體不可在木頭上過夜,你卻要在任何地方
那天明智地埋葬了他; (因為被吊死的人是被上帝詛咒的;)
你的地不可玷污,這是耶和華你神賜給你作永生之地
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