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1:1 若遇見人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之地被殺 擁有它,躺在田野裡,不知道是誰殺了他: 21:2 那時你的長老和審判官要出來,他們要量度 到被殺者周圍的城市: 21:3 緊挨著被殺人的那座城,就是 那城的長老要取一頭母牛,那是沒有 與軛一起工作,但沒有拉入軛; 21:4 那城的長老要把母牛牽到粗野的地方 既不收割也不播種的谷地,必砍掉 小母牛的脖子在山谷裡: 21:5 祭司利未子孫要近前來;對他們來說,耶和華是你的 上帝已選擇服事他,並奉上帝的名祝福 主;每一次爭論和每一次打擊都將由他們的話 試過: 21:6 那城中所有次於被殺者的長老, 為山谷中被斬首的母牛洗手: 21:7 他們要回答說,這血不是我們手流的, 我們的眼睛也沒有看到它。 21:8 耶和華阿,求你憐憫你所救贖的民以色列, 不可將無辜人的血加在你以色列民的罪名上。和 流血的罪必赦免他們。 21:9 這樣,流無辜人血的罪孽,你就從你們中間除掉, 你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。 21: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就是耶和華你的神 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又將他們擄去, 21:11 看見俘虜中有美女,就想要 她,你願意把她嫁給你的妻子; 21:12 然後你要帶她到你家裡;她會刮鬍子 頭,並修剪她的指甲; 21:13 她要脫下被擄時的衣服, 留在你的房子裡,為她的父親和母親哀悼一個完整的 月:然後你要和她同房,做她的丈夫,並且 她將成為你的妻子。 21:14 如果你不喜歡她,你就可以讓她 去她想去的地方;但你絕對不能為了錢而賣掉她,你 不可拿她做買賣,因為你使她卑微。 21:15 人若有兩個妻子,一愛一恨,並且娶了 為他生了孩子,有愛的也有恨的;如果長子 被憎恨的兒子是她的: 21:16 那時,他要使他的兒子承受他所有的, 免得他將所愛之人的兒子立為長子 被憎恨的,確實是長子: 21:17 但他必承認被憎惡者的兒子為長子, 給他所有的加倍:因為他是開始 他的力量;長子的權利是他的。 21: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 他父親的聲音,或者他母親的聲音,而且,當他們 管教了他,不聽他們的話: 21:19 他父母要抓住他,領他出來 到他本城的長老,和他住處的門口; 21:20 他們要對本城的長老說,我們的這個兒子是頑固的 又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;他是個貪食者,而且 酒鬼。 21:21 本城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 你要從你們中間除掉邪惡嗎?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, 恐懼。 21:22 人若犯了該死的罪,當被處死 死,你把他吊在木頭上: 21:23 他的屍體不可在木頭上過夜,你卻要在任何地方 那天明智地埋葬了他; (因為被吊死的人是被上帝詛咒的;) 你的地不可玷污,這是耶和華你神賜給你作永生之地 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