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7:1 不可將牛羊獻給耶和華你的神, 其中有瑕疵,或任何邪惡的恩惠:因為那是可憎的 歸於耶和華你的神。 17:2 若在你們中間,在耶和華所賜的城門之內, 上帝賜給你,男人或女人,在眼前行惡 耶和華你神的背約, 17:3 去事奉敬拜別神,或 太陽,或月亮,或任何天上的萬象,都不是我所吩咐的; 17:4 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又細細地求問, 而且,看啊,這是真的,而且可以肯定的是,這種可憎的事情是 以色列製造: 17:5 那時,你要把犯了罪的男人或女人帶出來 那個邪惡的東西,到你的門,甚至那個男人或那個女人,和 用石頭砸死他們,直到他們死去。 17:6 憑兩個證人的口,或三個證人的口, 該死的就被治死;但在一位證人的口中,他 不得處死。 17:7 作證的人要先下手處死他, 然後是所有人的手。所以你要把邪惡 遠離你們。 17:8 若在血與罪之間,有難斷的事審判你。 鮮血,在懇求與懇求之間,在中風與中風之間,是 在你城內爭論的事:然後你要起來,得到 上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; 17:9 你要到祭司利未人那裡,到審判官那裡 那將是那些日子,並詢問;他們會告訴你 判斷語句: 17:10 你要照那地方的人所吩咐的去行 耶和華所揀選的,必指示你;你要遵守 按照他們告訴你的一切去做: 17:11 照他們所教導你律法的判決, 根據他們告訴你的判斷,你應該這樣做: 你不能拒絕他們給你的判決, 右手,也不是左手。 17:12 擅自行事、不聽從的人 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站在那裡供職的祭司,或 法官,即使那個人也會死:你要除掉邪惡 來自以色列。 17:13 眾民都要聽見害怕,不敢再擅自行事。 17:14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, 將擁有它,將居住在其中,並且將說,我將設立一個 與我四圍的列國一樣,作我的王; 17:15 無論怎樣,你都要立他作王,他是耶和華你的神 應選擇:你應從你的兄弟中選出一位統治你: 不可委派不是你兄弟的陌生人管理你。 17:16 但他不可為自己多養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 回到埃及,為的是要多養馬匹,因為 耶和華對你們說,從今以後,你們不再歸還那 方法。 17: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免得他的心偏轉 去,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 17:18 等他坐上他國位的時候,他必 應將這條法律的副本寫在他之前的一本書中 祭司利未人: 17:19 書要帶在他那裡,他一生一世要在上面念 生命: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,謹守一切的話 本法和這些法規,執行它們: 17:20 免得他心高過弟兄,不轉離 除了誡命,向右或向左:向 結束他可以在他的王國里延長他的日子,他和他的孩子們, 在以色列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