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2:1 這些是律例典章,你們當遵行。 耶和華你列祖的神賜你為業的地, 你們在世上的所有日子。 12:2 你們要完全毀滅所有的地方,你們所居住的民族 將擁有侍奉他們的神,在高山上,在 山丘,在每棵綠樹下: 12:3 你們要推翻他們的祭壇,折斷他們的柱像,焚燒他們 他們的樹林著火;你們要砍下他們雕刻的偶像 神,從那地方除滅他們的名。 12:4 不可這樣對待耶和華你們的神。 12:5 但到耶和華你神從你一切中所選擇的地方 支派在那裡立他的名,你們要尋找他的住處, 你要到那裡去: 12:6 要把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帶到那裡, 和你手上的什一奉獻,舉祭,你的願,和 你甘心獻上的,和你牛群中頭生的, 羊群: 12:7 在那裡你們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吃飯,歡喜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,凡你們手所辦的,耶和華 你的上帝賜福給了你。 12:8 我們今天在這裡所做的一切事,你們不可再做,每個人 在他自己眼中看為對的。 12:9 因為你們還沒有得到安息和產業,那是 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。 12:10 但你們過約但河,住在耶和華你們所住之地的時候, 上帝賜給你繼承權,當他讓你從所有的 四圍有仇敵,使你們安然居住; 12:11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選擇一個地方 使他的名住在那裡;你們要把我命令的一切帶到那裡 你;你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之一、和 舉手獻祭,和你們所許的一切美好的願 主: 12:12 你們和你們的子孫,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喜。 你的女兒,你的僕人,你的女僕,還有 在你城內的利未人;因為他既不參與也不 繼承與你。 12:13 你要謹慎,不可每逢獻燔祭。 你看到的地方: 12:14 但耶和華在你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, 你要獻上你的燔祭,凡我所行的,你都要在那裡行 命令你。 12:15 儘管你可以在你所有的城門內宰殺和吃肉, 照耶和華所賜的福,隨你心裡所喜愛的 他賜給你的神:不潔的和潔淨的都可以吃 其中,如獐鹿和雄鹿。 12:16 只是血你們不可吃;你們要把它倒在地上 水。 12:17 不可在你城內吃十分之一的五穀,或是你的 新酒,或你的油,或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或 你所發的任何誓言,也不是你自願的獻祭,或舉起 獻上你的手: 12:18 但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,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。 耶和華你的神必揀選你,你和你的兒子,你的女兒,和你的 僕人,你的使女,並你裡面的利未人 門:凡你所行的,你都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喜 放開你的手。 12:19 你要謹慎,不可離棄利未人,只要你 生活在地球上。 12:20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的擴張你的境界 你,你要說,我要吃肉,因為你心裡渴望 吃肉;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。 12:21 若有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他名的地方 離你太遠,你就要殺死你的牛群和羊群, 是耶和華所吩咐你的,你要照我所吩咐的 在你的城門裡吃你靈魂所喜愛的一切。 12:22 獐子和鹿怎樣吃,你也要怎樣吃: 不潔淨的和潔淨的都要一樣吃。 12:23 只是千萬不要吃血,因為血就是生命;和 你不可吃帶肉的生命。 12:24 不可吃;你要把它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 12:25 不可吃。好讓你順利,和你一起 孩子們在你之後,當你做你眼中看為對的事時 耶和華的。 12:26 惟獨你所有的聖物,和你所許的願,可以接受, 往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: 12:27 又要將血和肉獻為燔祭, 耶和華你神的壇,你獻祭的血必 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,你就可以吃 肉。 12:28 我吩咐你的這一切話,你要留心聽 祝你和你的孩子永遠幸福,當你 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。 12:29 耶和華你的神從你面前剪除列國的時候, 你去哪裡擁有他們,你繼承了他們,並且 住在他們的土地上; 12:30 你要小心,免得隨從他們,落入圈套, 使他們從你面前被毀滅;你不問 他們的神,說,這些民族怎樣事奉他們的神呢?即便如此 我也一樣。 12:31 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行,因為一切可憎的事 耶和華所恨惡的,他們向他們的神明行;甚至他們的 他們的兒女都在火中焚燒,獻給他們的神。 12:32 凡我吩咐你們的,你們要謹守遵行,不可加上 至此,也不會減少。